为了进一步整治校园环境,规范自行车放置,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车辆凭牌一律在自行车棚有序停放。
二、无牌车辆一律在华英楼东小操场有序停放。
三、教师和教师子女车辆于阶梯教室前走廊下有序停放;
四、学生原则上不得驾驶机动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学,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并报保卫科备案;
五、所有车辆不得在房前屋后任意停放。
六、如有违规现象,发现后按《文明班级评选细则》之规定处理;个人累计发现三次以上,禁止其车辆进入校园;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以上规定望广大师生积极配合,自觉遵守。
舒城一中保卫科
201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