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一中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
报 告 制 度
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理单位内部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确保单位内部教职工和学生人身及公共财产安全,制定被制度。
一、单位内部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及时组织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员逃匿。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舒城一中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