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我校陈跃、张茹两位老师“舒城县模范教师”称号,表彰他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忠于职守,拼搏进取,无私奉献。县委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老师以荣誉为动力,进一步发展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教师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勇于创新,努力工作,推进舒城教育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