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教电〔2013〕5号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教育技术
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落实《安徽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皖教秘〔2012〕489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皖教秘〔2013〕109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现“人人会”的目标,现就我县2013年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和计划
培训任务共分四年完成。2013年,各地要培训所辖中小学46%以上的学科教师,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下同);2014年学科教师培训人数达71%以上;2015年达96%以上;2016年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具体培训工作年度计划安排见附件1。
各地各校要优先组织已实施“班班通”项目和“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的学校教师参加培训。
二、培训类别和实施
校本学科教师培训。每年7—12月份,由学校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并同步组织教师参加远程培训。各校要按照《安徽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校本培训计划,合理规划培训安排;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教师学习规章制度,面向全体教师(信息技术教师除外),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模拟演练、操作讲解和经验分享等方式做好校本培训,推动学科教师的专业学习。
三、培训考核
采用阶段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教师在完成集中培训学习任务后须参加阶段性考核。阶段性考核采用现场实践操作方式进行。
(2)教师在完成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学习任务后方可参加终结性考试。终结性考试在计算机多媒体环境下通过远程培训平台进行。校本学科教师集中培训考试由县级统一组织。考试不合格的教师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补考仍不合格,需要重新参加培训。
四、培训证书
教师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校本学科教师培训由县教育局颁发合格证书。省教育厅提供统一证书样式。
“班班通”、“教学点”等项目的专项培训,统一纳入到各级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当中,免于参加同级别的集中培训。
五、有关要求
1.根据省电教馆安排,今年我县培训方式为:
11月2日至6日完成2013年度培训教师注册申请并完善人个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11月7日至28日在培训栏目中下载培训资料,由学校组织集中观看或由教师自行下载观看。
远程培训考核环节将在2014年进行,具体另行文通知。
2.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创新培训方法,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可以根据所配备的多媒体设备和交互式软件的特点,采用“边示范,边练习”以及互动研讨的方式,认真完成规定学时、研讨和作业等任务,确保教师“人人会”。
3.自2013年开始,各校要将新增培训教师详细信息(见附件4)和培训原始资料(扫描件,包含培训计划、通知、签到表、照片、培训总结等)等收集、整理,于培训当月底前报送到县电教馆,以便县电教馆汇总后报送到市电教馆。
联系人:电教馆 刘林 汪璐 电话:8669871
邮箱:SCDJLL@qq.com
舒城县教育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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