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根树同学
2013年11月12日下午两点多,我校高二(7)班施根树同学捡到人民币一千三百元,他第一时间交给了班主任,后来通过学校政教处找到了失主高二(3)班王洁同学。王洁同学对施根树同学的拾金不昧的行为深表感谢。而施根树同学则表示,作为一名中学生,这是他应该做的。
施根树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他的行为也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肯定。我校领导对施根树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表扬,并号召全校的学生向他学习,学习他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最终成为社会栋梁之材。

王洁同学对施根树同学深表感谢

政教处杨正彪副主任(左)和高二(3)班班主任汪守卫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