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2012-2020年)》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项目建设要求,根据国家、省、市语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县认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创建省级示范校2所、市级示范校9所、县级示范校32所。
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是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市、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过程中,相关学校仍存在着部分教师普通话达标等级不高的现象。针对这种状况,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暑期,县教育局、县语委办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专任教师普通话不达标,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培训标准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以下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以下等级标准:学校和其他教师机构中教师为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为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等专业教师为一级乙等以上。
三、培训内容
1.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推广普通话方针政策;普通话语音体系和发音要领;诵读基础知识和技能训练;口语表达能力和技巧。
2.舒城方音辨析;普通话水平测试简介、应试技巧和注意事项;普通话测试模式试卷评析及练习。
四、参考教材
参加培训人员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测试网http:www.ahywpc.com参照其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或下载。
五、培训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请各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摸底工作,尽快组织普通话不达标教师参加培训测试工作,并于12月25日将《学员报名表》(附件1)、《学员登记表》(附件2)汇总报送县教育局职成教股。
2.所有参加培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差旅费、食宿费由派出学校承担。
3.联系电话:8661642,联系人:常萍 13856487446.
附件:1.舒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学员报名表
2.舒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学员登记表
舒城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