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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普法、禁毒教育平台应用工作奖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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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点击数:887   来源:   撰稿人:舒城一中




舒教监〔2019〕38号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普法、禁毒教育平台应用工作奖惩方案》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学校安全、普法、禁毒教育平台应用工作奖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28

 

学校安全、普法、禁毒教育平台应用工作

奖惩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和法治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青骄第2课堂(以下简称“三个平台”)应用工作,提高学校安全教育、普法和禁毒教育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惩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创新学校安全、普法、禁毒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提升安全、普法、禁毒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和常态化水平,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普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国家教育部先后推广使用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青骄第2课堂”等三个学校安全教育、法治、禁毒管理平台。三个平台都具有量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功能,各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法治、禁毒教育的进度和测评情况,上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后台一目了然。2018年秋学期起,平台运行情况已经纳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范围。对基层学校安全、普法、禁毒教育平台应用工作进行考评和奖惩能够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对平台应用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弥补我县当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中的短板,并为我县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的决策提供参考,有力推动全县学校安全、法治、禁毒教育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法治、禁毒教育的水平。

二、奖励措施

2019年起,每年暑期对上个学年度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青少年普法网、青骄第二课堂应用工作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安全教育平台应用工作奖励

根据各校账号开通激活,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安全第一课、119消防、122交通安全日等专题教育完成情况,安全提醒发送情况等项目综合得分,完职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5,中心校5、其他中小学校30,共计40所。由教育局发文通报表彰,对相应学校管理员和优秀班主任(学校推荐)颁发荣誉证书(此证书和教育教学类证书同等待遇)。

2、普法网应用工作奖励

根据各学校注册应用普法网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年重点考核普法网挑战参赛人数、参赛率、平均分等情况,从实际参赛学校中选取前30名学校(小学18、 初中10、高中2),由教育局发文通报表彰,对相应学校管理员颁发荣誉证书(此证书和教育教学类证书同等待遇)。

3、青骄第2课堂应用工作奖励

根据各学校应用青骄第2课堂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年重点考核禁毒知识竞赛学校组织参赛的参赛人数、参赛率、及格率、满分率、平均分等情况,从实际参赛的学校中选取前30名学校(小学18、 初中10、高中2),由教育局发文通报表彰,对学校管理员颁发荣誉证书(此证书和教育教学类证书同等待遇)。

三、惩罚措施

2019年起,未进入安全教育平台、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青骄第2课堂应用表彰名单的学校,取消其当年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参评资格。对学校平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材料报送和安全教育平台、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青骄第2课堂应用等综合考评排名后5位的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同时追究所在乡镇中心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其年度涉及安全管理领域的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舒城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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